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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築物如何申請接水(自來水及水表申請)?應備文件?

(一)應備文件:
  1. 用戶給水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委託代辦者需再檢附填妥之用戶給水申請委託代辦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2. 主管機關核可之證明文件(建物無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者須繳驗)。
  3. 用戶用水設備內線工程檢驗合格紀錄表。
  4. 用戶用水設備內線工程設計圖。
  5. 通過他人土地同意書(管線等用水設備埋設經過私有土地者需檢附)。
  6. 相關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核發之申請供水會員會籍證明單。
  7. 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8. 申請接水之建物位於臺北市,得以電腦查詢建物資料替代,免附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申請接水之建物位於新北市,目前尚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須檢附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供查驗。
(二)申辦手續: 請攜帶上述應備文件至轄區營業分處工程股辦理。
 
(三)網路線上申辦: 請直接至市民服務大平臺或本處網站,依據申辦網頁內容填具資料。
 
(四)備註:一般申請包含郵寄、親自及委託申辦方式,處理時限均自本處收件起算;郵寄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網路、郵寄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 一般申請方式處理期限:當天掛表:小件5天、中件8天、大件11天、專 案:個案簽辦(口徑超過75毫米或超過50只水表者應專案簽報辦理。)。

※ 網路申請方式處理期限:當天掛表:小件6天、中件9天、大件11天、專 案:個案簽辦(口徑超過75毫米或超過50只水表者應專案簽報辦理。)。

※ 處理時間不包含申請路證和配合裝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