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直婦女服務中心建築物九十二年起配合捷運內湖線暫時拆除重建 原服務採方案委託及方案補助經費方式延續(490)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第五科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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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社會局第五科科長任文香
臺北市大直婦女服務中心建築物九十二年起配合捷運內湖線暫時拆除重建 原服務採方案委託及方案補助經費方式延續
臺北市大直婦女服務中心現委由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承辦,提供一般社區婦女成長課程、福利諮詢及未婚懷孕及社區婦女個案處遇等服務,委辦契約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原辦公處所(大直街一號)正處捷運內湖線出入口,九十二年需配合捷運施工拆除重建,並將於三年後完工。
有鑑於資源之開發及建立不易,為能延續大直婦女服務中心原提供之服務,社會局於大直地區積極尋覓改建期間替代之辦公處所,期間曾請大直婦女中心一起找,本局並徵詢中山區公所、捷運局及社會局內部現有資源,皆無法找到合適場地,迫於無奈於本年度約滿後將暫時停止該建築物使用。惟本局仍秉延續服務原則,該中心原服務之未婚懷孕及單親婦女個案將由本局以方案委託補助經費方式延續辦理,原辦理之各項婦女成長活動暨課程亦以方案補助經費方式延續辦理,至活動場地則可向鄰近區域區民活動中心及婦女服務中心等場地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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