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財產委託經營邁大步 創造政府企業雙贏
台北市政府自87年底通過「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辦法」以來,便積極推動市有財產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所屬各機關學校經常就現有業務積極研議委託民間經營之可行性,以有效紓解財務負擔,增進市有財產營運效率,具體成效者如今年5月12日重新開館的兒童交通博物館及甫於5月29日揭幕的當代藝術館等。
89年市府共有12個機關,78個案件已〈將〉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較88年9個機關,62個委託案,有遞增的趨勢。委託件數較多之單位依序為社會局、建設局;業務性質則以社會福利項目最多,其次為農林水產案件。就委託效益而言,因各機關原有業務已由委託經營方式取代,預估財務面上全年可節省約20億元之經費及1,765人之人力。業務面上,因藉用民間活力、經驗及成熟之技術及知識,原有業務將更具效率化、迅速化及機動化,進而可提高為民服務的水準。
委託經營業務對政府機關而言,係屬較新的領域,未來市府將朝建置相關制度模式,強化營運督導等機制方向努力,期使各機關辦理委託經營業務時得以順利進行。往後市府將以更前瞻性的眼光進行規劃,譬如為因應雙薪家庭的社會型態,國小教室放學後時間可否委託民間經營才藝班或安親班等,舉凡能運用民間企業活力並節省政府財務負擔者,都應重新評估思考,期創造政府企業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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