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菸酒查緝小組會同市警局兵分三路緝獲批發商販賣仿冒洋酒八四六瓶(字數720)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第二科
發稿日期:九十二年三月廿七日
聯絡人:徐偉誌
聯絡電話:二七二五六二九二
市府菸酒查緝小組會同市警局兵分三路緝獲批發商販賣仿冒洋酒八四六瓶
臺北市政府菸酒查緝小組協同市警局中山分局,昨(廿六)日下午在本市萬華區,同步查獲三家批發商涉嫌販賣仿冒約翰走路黑牌及藍牌、三得利威士忌OLD、軒尼詩VSOP、起瓦士REVOLVE等洋酒共八四六瓶,相關物證已由市府菸酒查緝小組連夜依法扣押,涉嫌人則由市警察局偵訊後於今(廿七)日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
依菸酒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所謂私菸、私酒,係指未取得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之業者,所產製(包括製造、分裝)或進口之菸酒。為加強查緝非法私菸酒,市警局中山分局經佈線埋伏,發現萬華區莒光路、廣州街、峨嵋街共三家批發商,涉嫌販賣仿冒洋酒,乃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同步實施搜索,違法酒品經洋酒進口商鑑定人員現場辨識結果,確認均屬仿冒品。其中,三得利威士忌OLD仿冒品係本市首次查獲,起瓦士REVOLVE新瓶型甫於近期上市,隨即查獲仿冒品,顯見仿冒盛行,市府財政局除籲請消費者慎選商譽良好商店選購酒品,以維護本身權益外,並已請市警局中山分局追查貨源,以杜不法。
據市府財政局表示,明知為私菸、私酒,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除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尚可處以最高新臺幣七十五萬元罰金。另據該局統計菸酒管理新制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實施至今,本市所扣押之私酒已達一三、四七六公升。該局提醒商家切勿販售非法之菸酒,以免違法受罰,並呼籲民眾切勿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菸酒,以免危害身體健康。民眾如發現違法菸酒,可撥該局專線電話(O二)二三四五七三八九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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