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啟智學校建築工程有經都市設計審議完成,開發安全民眾自可放心。
第二啟智學校建築工程,經查證係於86.11.21向本局掛號申請建造執照,因基地坐落非屬本市公告山坡地範圍,經主管機關建設局函覆免送審水土保持計劃書;惟因基地部分坐落屬都市計畫之「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範圍,本局已另責由專業技師簽證檢討本案之水土保持計劃書,全案並依規定送請都市發展局之「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由專家學者共同會審完成後,本局方於87.7.9核發八七建字第三五一號建照,故本案相關作業程序皆符合法令規定。
有關近日部分報載本案工程未符「台北市山坡地建築開發都市設計規範」之整地挖、填方差額百分之十以內規定,經查該設計規範係於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府都三字第8906957400號函頒訂實施,故本案工程審查作業時尚無該設計規範之規定;且本案非僅只整地雜項工程,並包含建築工程之地下室開挖土方,故整體合計挖、填土方有較大之開挖土方差額。惟本案申請時業經都市發展局召集專家學者共同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相關都市景觀、開發安全均已嚴格審查,民眾當可放心。(4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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