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落實執行土地開發管理方案 加強市有土地管理 並加速開發利用
為加強市有土地管理及加速市有土地開發利用,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於今年初擬具「台北市有土地開發管理方案」向馬市長簡報並獲得肯定,該局為落實執行,並函請各機關學校積極配合檢討所經管公有財產現有狀況,依該方案開發原則及管理原則研擬執行計畫,以資配合。
依財政局本(七)月十七日提報市政會議資料顯示,各機關學校所擬預定九十年四月至九十一年三月之執行計畫共計五十六案,面積七九萬三、八六○平方公尺,分由十八個單位提報,將以B.O.T、自行開發、委託經營、與民間合建、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參與聯合開發及零星建地辦理出售等方式進行開發,或全面綠美化、開闢臨時停車場或臨時活動中心、排除舊占用防止新占用等方式進行管理。
馬市長會上對各機關配合研擬土地開發管理方案執行計畫,表示肯定,本方案如能落實執行,將可全面改造本市環境品質,創造民間企業營運利益,並以土地開發管理所獲利益,挹注市政建設財源,造福全體市民。
為有效清理及利用市有土地,台北市政府陸續訂有「台北市政府加強清理及處理被占用市產計畫」、「台北市寺廟使用市有土地處理要點」、「公有宿舍清理計畫」、「台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埸使用之處理原則」、「台北市市有閒置土地綠美化及委託巡查作業要點」、「台北市市有公用未利用或低度利用土地清理利用計畫」、「臺北市政府非公用閒置房地申請使用及配置作業要點」、「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辦法」、「台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台北市市有土地與民間合作共同開發自治條例(草案)」、「台北市處理市有眷舍房地自治條例(草案)」等規定,除上開二自治條例草案尚在市府法規會審議中外,大都均已實施,且績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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