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積極開發市有土地籌措財源
為加速市有土地開發,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於本(90)年3月間訂頒「臺北市有土地開發管理方案」,對於市有土地之開發,秉持管理制度化、開發企業化之理念,以BOT及設定地上權、參與聯合開發、參與都市更新、與民間合建等方式辦理。府內各單位應依該方案檢討目前列管之財產狀況,訂定執行計畫。
設定地上權方面,財政局擬於中山區捷運南京東路站西北側市有土地(原空軍光復東村舊址)規劃為展覽館及部分休閒空間,以配合亞太營運中心發展目標,提供產業界足量及便利之產品展覽空間,滿足展覽市場需求及產業情報交換中心,使臺北市成為亞洲地區主要之國際經濟貿易城市,進而提昇臺北市國際都市意象,該規劃案預計朝向設置展覽館進行,期望能與現有信義世貿展覽館和預計92年完工之南港經貿園區展覽館互相配合,為產業界提供完整多元化之展示空間。該案已委由森海國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規劃研究。
另為配合國際金融大樓周邊輔助性功能產業之進駐,創造金融中心的複合機能,財政局提供信義區九筆市有土地(A9、A12、A13、A20、B5等五個街廓)公開招標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予民間投資開發營運,目前A9已辦理公告招標,預定於6月22日開標,至發稿止,民間購買招標文件相當熱絡。自7月初起,A13、A12、A20及B5將依序陸續辦理公告招標。九筆土地倘順利決標,預估市府將可得權利金一佰億元以上。
參與聯合開發方面,目前已有捷運南港線忠孝復興站、後山埤站及新店線古亭站之市有土地參與聯合開發。
參與都市更新方面,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建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目前已進行更新程序之個案為林口社區更新乙案,另財政局經管原警政署位於萬大路眷舍之基地,因該土地已劃定為萬華車站特定區之更新範圍,該局擬委請規劃業者進行研究更新開發之規劃工作,目前正辦理招商作業中。
至於與民間合建部分,財政局已擬訂「臺北市市有土地與民間合作共同開發自治條例」(草案)送北市府法規委員會審議中,該自治條例通過後將有助於無法以BOT、設定地上權、聯合開發、都市更新方式開發之市有土地加速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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