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菸酒查緝小組及市警局緝獲民眾販賣仿冒香菸五五O包。(字數631)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財政局第二科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聯絡人:徐偉誌
聯絡電話:二七二五六二九二
市府菸酒查緝小組及市警局緝獲民眾販賣仿冒香菸五五O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於上(十)月三十日及本(十一)月二日在本市萬華區廣州街,分別查獲林姓、黃姓男子涉嫌販賣仿冒七星及大衛杜夫香菸共計五五O包,經查驗確認係屬仿冒,相關物證已於昨(十二)日傍晚由市府菸酒查緝小組依法扣押,涉嫌人則由市警局萬華分局偵訊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依菸酒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所謂私菸、私酒,係指未取得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之業者,所產製(包括製造、分裝)或進口之菸酒。為加強查緝非法私菸酒,本市警察局萬華分局經佈線追查,發現林姓、黃姓男子在廣州街設攤以低價向不特定人兜售香菸,並供民眾免費試吸,因涉嫌販賣仿冒香菸,乃予以查扣,並經進口商派員協助辨識,確認渠等所販賣之七星及大衛杜夫香菸均非各該公司所進口。
據市府財政局表示,明知為私菸、私酒,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除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尚可處以最高新臺幣七十五萬元罰金。另據該局統計菸酒管理新制自本年一月一日實施後,已有十餘起違法攤商、商家違法販賣私菸酒遭移送法辦,累計本市查獲扣押之私菸已達三八、三八二包。該局提醒商家切勿販售非法之菸酒,以免違法受罰,並呼籲民眾勿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菸酒,以免危害身體健康。民眾如發現違法菸酒,可撥該局專線電話(O二)二三四五七三八九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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